关于公布河南清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批意见的通知
根据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》(住建部令第22号)、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》(建市〔2014〕159号)的相关要求,我中心对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,现将审查材料意见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9日。
公示期内,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,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,反映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以便进行核查。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,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。
举报电话:0377-60287202
2024年4月15日
资质审查意见
序号 | 企业名称 | 申报资质及等级 | 审查意见 | 备注 |
1 | 河南清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| 1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2、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| 同意 | 首次 申请 |